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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桃園市植樹節活動規劃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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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度桃園市植樹節活動規劃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27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單位名稱 | 林務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12/2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2/27 17:00 |
開標時間 | 106/12/28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75,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任一行業者:「一般廣告服務業」、「展覽服務業」、「演藝活動業」、「藝文服務業」。 (二)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包括: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納稅證明資料。【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附表代之。】 3.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一般廣告服務業」、「展覽服務業」、「演藝活動業」、「藝文服務業」)(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代之,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