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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務警察總隊107年度大型警備車(40-42人座)1輛財物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107年度大型警備車(40-42人座)1輛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機關代碼 A.1.1.23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1/03
截止收件日期 107/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0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75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曾承作大型警備車實蹟經驗。
(二)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國內廠商:屬汽車之製造、販售或維護之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國內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本案107年度預算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如未順利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產生之損失,不包含所失利益。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