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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國中106學年度一年級校外教學參觀活動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朴子國中106學年度一年級校外教學參觀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機關代碼 3.76.50.96.12
機關名稱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1/03
截止收件日期 107/01/10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1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08,25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旅行業或與旅遊相關行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6.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及履約保證保險單(需符合「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