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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病區消防改善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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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第二病區消防改善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機關代碼 | A.51.1.4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1/0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1/08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1/0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1,989,664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01/02)
前一版公告日(106/12/11)
前一版公告日(106/12/01)
前一版公告日(1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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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營業項目:消防安全設備安裝、檢修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無繳納營業 稅証明(經主管稽徵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 前六個月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其他詳資格審查表,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三)經依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或因觸犯建築法令遭建築主管 機關停權處分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對象廠商,但其原因已消滅者不在 此限。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