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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頂廠熱交換器用管等一批-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崁頂廠熱交換器用管等一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機關代碼 3.13.30.99.2
機關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1/30
截止收件日期 107/02/06 17:00
開標時間 107/02/0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20,8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前一版公告日(107/02/13)
前一版公告日(107/01/29)
前一版公告日(107/01/2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NoQuery.jsp&ctNode=10818;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