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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2-1、區段2-2)規劃設計及後續擴充(監造)」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2-1、區段2-2)規劃設計及後續擴充(監造)」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15.5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單位名稱 技術組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1/31
截止收件日期 107/03/14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5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55,161,188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提供招標文件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參加本案投標之技術服務廠商(以下簡稱廠商)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須提送「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2.自本採購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3.本案之計畫主持人(即計畫經理) 及協同主持人(即計畫副理)須具有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資格,此項資格須提送「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書」,且以具有相關高速公路或快速公(道)路橋梁之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工程設計或耐震評估、補強設計、橋梁安全檢測等其中之一工作經驗為佳。組長級人員以具有相關高速公路或快速公(道)路橋梁之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工程設計或耐震評估、補強設計、橋梁安全檢測等其中之一工作經驗為佳。4.餘詳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