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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正興國中代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建築物裝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7年度正興國中代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建築物裝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機關代碼 3.97.5.79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1/31
截止收件日期 107/02/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2/13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45,526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每份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
(一)廠商資格: 依法開業之建築(技師)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室內設計業。
(二)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1)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未使用票據者,請向票據交換所申請,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故未使用票據者亦應檢附本證明。
(2)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3)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公立學校免繳驗。
4、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其餘詳投標須知之規定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