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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法制局107年度租賃車輛(計程車)提供駕駛服務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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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107年度租賃車輛(計程車)提供駕駛服務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3.87.31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2/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2/22 08:30 |
開標時間 | 107/02/22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之公司行號(含運輸合作社),依據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或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領有「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記錄者。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繳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除檢具前開相關證明文件外,尚須檢具投標廠商聲明書、委託代理授權書等文件。 (五)電子領標證明: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