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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大樓等電氣設備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雕塑大樓等電氣設備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92.31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環安組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2/08
截止收件日期 107/0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7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770,29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電機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本項登記證明文件為指經濟部公司執照、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2、本項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3、本項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1)屬公司、工商行號之廠檢附最近一期完納稅證明影本(申報書或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屬自然人、法人、機關或團體之廠商則檢附最近一年繳稅或結算申報證明文件影本。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需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