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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大樓火險(含重要機電空調設備)、電子設備損失險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於 107/02/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大樓火險(含重要機電空調設備)、電子設備損失險」,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88,800元 ,開標時間107/02/27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2/27 13: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7年度大樓火險(含重要機電空調設備)、電子設備損失險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A.7.10
秘書室
107/02/22
107/02/27 13:30
107/02/27 14:00
388,8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相關領投標規定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乙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