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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廠第三期投資計畫可行性與環評工作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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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中廠第三期投資計畫可行性與環評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2/2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3/19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3/2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5,515,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如係不需要繳納營業稅之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證明文件。 ■特定資格: 1.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投標廠商於投標截止日起算最近十年內,曾承攬並完成國內外液化天然氣儲槽、氣化工程之規劃設計或可行性研究之一者,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5,000,000,並持有契約或業主出具之驗收證明文件,該文件(含影本)應可清楚識別工作內容、訂約雙方公司名稱、完(竣)工、或付款完成等文字供審查;若為國外證明文件需經我國駐當地外交或商務機構文書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並附上中文譯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