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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展演中心大廳局部空間簡易餐飲服務委託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展演中心大廳局部空間簡易餐飲服務委託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機關代碼 3.80.33.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2/27
截止收件日期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展演中心二樓服務臺(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僅收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C104020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301020超級市場業、F399010便利商店業、F501060 餐館業、F501030飲料店業、J901011觀光旅館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依投標須知第67條: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低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公告之最低月租金者,且總價以48個月為計算。
(本案屬收入採購,預算為0元;本案預估4年(即48個月)月租金總收入不得低於121萬3,440元)
6.投標標價清單(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廠商填列「每月」租金單價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2萬5,280元
*上述規定請詳參「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定」。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