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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職務宿舍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 於 107/03/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職務宿舍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14,502元 ,開標時間107/03/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0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7年職務宿舍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1.90.3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
107/03/01
107/03/07 17:00
107/03/08 10:00
314,502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7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一)登記開業建築師:須檢附1.建築師開業(執業)證明、公會會員證。2.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技師執照。3.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技師合作切結。(二)專業技師事務所:須檢附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技師執業證明、公會會員證。(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1.公司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文件。2.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技師執業證明、公會會員證。(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修正「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五)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 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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