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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第七標(支(分)管及用戶接管)(修正二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07/03/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北市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第七標(支(分)管及用戶接管)(修正二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97,7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3/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16 09:5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北市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第七標(支(分)管及用戶接管)(修正二版)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3.82.11.1
工程採購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107/03/05
107/03/16 09:50
107/03/16 10:00
197,7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40元
系統使用費	94元
文件代收費	47元
總計	1,08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 2,200  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不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第一資格]:
一、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二資格]:
一、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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