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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區新勢、新榮、廣興里聯合集會所興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於 107/03/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平鎮區新勢、新榮、廣興里聯合集會所興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3,705,752元 ,開標時間107/03/21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2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平鎮區新勢、新榮、廣興里聯合集會所興建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80.53
秘書室
107/03/09
107/03/20 17:00
107/03/21 09:00
33,705,752元
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 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影本。 7.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證。 8.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綜合登記證。 9.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置入標單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