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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補助計畫車輛租賃財物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於 107/03/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補助計畫車輛租賃財物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20,000元 ,開標時間107/03/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7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補助計畫車輛租賃財物採購案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3.80.44
秘書室
107/03/09
107/03/13 17:00
107/03/14 10:00
22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需營業項目為車輛租賃等相關業務之廠商之各業登記證者,並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各業登記證明請廠商上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下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証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支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 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 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查附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詳如本案招標文件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