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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檔案庫房使用執照變更及室內裝修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內政部檔案庫房使用執照變更及室內裝修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機關代碼 3.1
機關名稱 內政部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3/09
截止收件日期 107/03/20 15:30
開標時間 107/03/20 16: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0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03/07)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依建築師法第16條及第28條規定,應檢具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業: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應檢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為結構工程或土木工程科)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3.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法第8條規定,應檢具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為結構工程或土木工程科)及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
(1)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2)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