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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網路新聞行銷暨議政通訊美編設計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議會 於 107/03/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會網路新聞行銷暨議政通訊美編設計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96,000元 ,開標時間107/03/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20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本會網路新聞行銷暨議政通訊美編設計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9
桃園市議會
107/03/12
107/03/20 09:00
107/03/20 10:00
596,000元
否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7/03/09)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3/17)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相關性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請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1)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2)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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