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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委託研究計畫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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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委託研究計畫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機關代碼 | 3.11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3/1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3/22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3/23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98,8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或法人、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參投標須知第38點第2款):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除須檢附該校或機關(構)核准設立之文件影本外(如:教育部公文書等),另須出具該學術單位參與本計畫之同意書或公文(如某大學同意某教授等人參與本招標案;另如以國立大學校友基金會或系所基金會名義投標者,應另出具合於教育部90年8月10日函頒「國立大專院校組設之財團法人基金會與校務基金關係之處理原則及配合措施」規定之證明文件)。 2、法人、團體:為營利之法人者,須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書影本。 (二)投標標單(正本):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企劃書1式10份。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