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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新住民文化會館開館特展委託專業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於 107/03/1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新住民文化會館開館特展委託專業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3/27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2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桃園新住民文化會館開館特展委託專業服務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0.33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107/03/13
107/03/26 17:00
107/03/27 15:00
1,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 2、立案法人、機構或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3、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詳附加說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大學),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