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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航廈報到櫃台行李設備汰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7/03/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第二航廈報到櫃台行李設備汰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7,235,200元 ,開標時間107/03/28 15: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3/28 10: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第二航廈報到櫃台行李設備汰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3.15.85
秘書處
107/03/26
107/03/28 10:00
107/03/28 15:30
7,235,2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專業技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其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工程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範圍須包含電機工程或機械工程)、106年度電機或機械相關技師公會會員證、電機或機械技師證書。 (2)廠商之信用證明。 (3)納稅證明。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電機或機械技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書(營業範圍須含電機工程或機械工程)、電機或機械技師證書、106年度電機或機械相關技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之信用證明。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指行李輸送設備)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契約,並持有實績證明(公營機構之實績證明需檢附契約書影本,民營單位之實績證明需經法院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