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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貯存場低放射性廢棄物桶重裝作業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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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蘭嶼貯存場低放射性廢棄物桶重裝作業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核能後端營運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3/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4/25 16:00 |
開標時間 | 107/04/2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00,001,796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應蓋與標單相同印鑑)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 。(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應具有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 之證明。 1.工地負責人:具有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師) 資格。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師)資格。 3.品管工程師: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品管工程師資格。 4.輻射防護員:具有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輻射防護員(師)資格。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財力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台幣 2,000萬元。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