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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警察志工人員投保團體意外保險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警察局 於 107/03/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警察志工人員投保團體意外保險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05,050元 ,開標時間107/04/0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0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7年度警察志工人員投保團體意外保險採購案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3.76.55.2
花蓮縣警察局
107/03/28
107/04/03 09:00
107/04/03 10:00
105,05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得?加投標或作為決 標對象者。 二、廠商登記或設?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保險公司營業執照(營業項目需有經營人身保險業務)。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五、有效期限內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切結書。 八、負責人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檢附戶籍謄本及身分證件影本)。 九、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影本。 十、符合資格之廠商為原住民族者應檢附文件: (一)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檢附 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十一、採用電子領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網址:http://web.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