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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租賃冷藏小貨車肆輛」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於 107/03/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租賃冷藏小貨車肆輛」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53,600元 ,開標時間107/04/1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1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7年度租賃冷藏小貨車肆輛」採購案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3.7.74.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107/03/29
107/04/10 17:00
107/04/11 10:00
453,6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投標文件工本費壹佰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置之。匯款戶頭: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營業處,帳號:台灣銀行桃園分行026037090983號。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