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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日出觀光香榭大道整體景觀工程」石材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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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蓮市日出觀光香榭大道整體景觀工程」石材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15 - 石材, 砂及泥土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行政暨研考處(採購行政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3/2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4/25 09:00 |
開標時間 | 107/04/2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82,984,21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建材批發業、建材零售業或其他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四)石材樣品之檢試驗報告書各1份(灰白色花崗石、印度黑花崗石),需符合「天然石材材料規範」第七點之品質要求。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