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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帳冊裝訂及文書庶務工作承攬1年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中央印製廠 於 107/03/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傳票、帳冊裝訂及文書庶務工作承攬1年」,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72,500元 ,開標時間107/04/1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12 16: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傳票、帳冊裝訂及文書庶務工作承攬1年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3.47.1
中央印製廠
107/03/29
107/04/12 16:00
107/04/13 09:30
472,5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07年1-2月、按月申報者為107年3月)證明者,得以前一期(按期申報者為106年11-12月、按月申報者為107年2月)之納稅證明代之。上述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者,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應提出依法令免申請相關文件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餘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