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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際航空站汰換航廈電氣間設備工程設計監造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於 107/04/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北國際航空站汰換航廈電氣間設備工程設計監造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458,438元 ,開標時間107/04/17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臺北國際航空站汰換航廈電氣間設備工程設計監造服務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5.6.2
維護組
107/04/02
107/04/16 17:00
107/04/17 09:30
3,458,43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1.電機技師事務所:
(1)電機技師須為投標電機技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2名電機技師以上之聯合電機技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請附金融機構之聯合開立存簿或聯合開立票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有效期之執業執照(影本)。
(3)電機技師開業證書(影本)。
(4)當年度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5)電機技師證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核發之公司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3)有效期之執業執照(影本)。
(4)電機技師證書(影本).
註:影本文件請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公司大小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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