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饋線自動化無線通訊模組3G升級4G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於 107/04/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饋線自動化無線通訊模組3G升級4G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41,000元 ,開標時間107/04/10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0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饋線自動化無線通訊模組3G升級4G案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3.13.31.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107/04/02
107/04/09 17:00
107/04/10 10:30
441,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標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3其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