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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望安、虎井等三離島電廠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七美、望安、虎井等三離島電廠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13.31.2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4/09
截止收件日期 107/04/16 17:00
開標時間 107/04/1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8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廠商應附登記、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 (如公司執照、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及相關公會有效之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屬所得稅繳款證明者,為前一年度所得稅繳款證明文件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年度所得稅繳納期限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驗所得稅繳款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