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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市區空間再發展策略規劃與土地使用檢討-以板橋新海橋下周邊地區為例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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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舊市區空間再發展策略規劃與土地使用檢討-以板橋新海橋下周邊地區為例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82.28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單位名稱 | 審議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4/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4/23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4/23 17: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一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 2.都市計劃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都市計畫技術服務:應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5.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應檢附核准設立知公函、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知證明文件。 6.前5款以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