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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土建基礎營運設施維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於 107/04/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港區土建基礎營運設施維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合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3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4/2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25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港區土建基礎營運設施維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5.86.4
工程處
107/04/10
107/04/25 09:00
107/04/25 10:00
1,3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行政處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技師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具合格土木技師或水利技師之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技術顧問機構應繳驗附依「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領得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取得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投標廠商須附具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4.廠商繳稅證明。 5.以上資格文件可提送正本或影本,資格文件如有未能提送者,須提出說明並切結係屬法令規定許可者;上該證明文件應裝入一「資格封」,俾本機關據此審理投標文件廠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