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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大樓新設無障礙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於 107/04/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專科大樓新設無障礙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4/1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4/1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專科大樓新設無障礙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3.80.5.65
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107/04/11
107/04/16 17:00
107/04/17 10:00
300,000元
是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1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具建築師執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技術服務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