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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大樓新設無障礙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專科大樓新設無障礙電梯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機關代碼 3.80.5.65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4/11
截止收件日期 107/04/16 17:00
開標時間 107/04/17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0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04/10)
前一版公告日(107/03/28)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1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具建築師執業),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技術服務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