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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8年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機電設備系統定期檢驗維護及管理操作工作案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7-108年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機電設備系統定期檢驗維護及管理操作工作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機關代碼 5.4.20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4/11
截止收件日期 107/04/17 17:30
開標時間 107/04/18 0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6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之資料代之;★★★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影印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自行上網列印公司資料。
(二)符合“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規定之「用電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影本。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加入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如會員證。
(六)切結書。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押標金(新臺幣180,000元)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