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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姑巒溪遊客中心活化改善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於 107/04/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秀姑巒溪遊客中心活化改善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153,000元 ,開標時間107/05/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5/0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秀姑巒溪遊客中心活化改善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3.15.8.5
工務課
107/04/12
107/05/07 17:00
107/05/08 10:00
4,153,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12月2日工程技字第09800526520號函核釋技師法第16條規定「技師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樣及書表,應由技師本人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有關應由技師本人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之圖樣、書表及技師簽署方式辦理者。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其營業項目具有土木、結構規劃或設計之一,且聘有具執業資格之合格建築師者。 (二)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上資格,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於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三)投標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或受主管機關公告懲罰,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四)投標廠商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