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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桃樂動物友善城市志工隊文康教育訓練活動」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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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桃樂動物友善城市志工隊文康教育訓練活動」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27.2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
單位名稱 | 動物保護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4/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4/24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4/25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76,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屬所得稅繳稅證明者(如建築師等自然人)檢附負責人之申報書收執聯或繳款書收據等。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投標廠商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六)服務建議書1式5份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