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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統包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臺南市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統包工程
機關代碼 3.1.2
機關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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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4/24
截止收件日期
開標時間
內容摘要 (加值會員專用)
公開閱覽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公開閱覽期間 107/04/23 ─ 107/05/04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10/18)
前一版公告日(107/08/31)
前一版公告日(107/04/25)
前一版公告日(107/04/23)
廠商資格
(一)異業共同投標廠商資格(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 1. 共同投標廠商應屬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並具備(1)甲等綜合營造業(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具有營運維護實績之公司(4)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5)甲級電器承裝業等至少一種資格以組成團隊。共同投標廠商成員數不得超過4家,並須推舉其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得標後由代表廠商與本機關簽約。
(二)單獨投標廠商資格: 單獨投標廠商應屬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資格。
(三)其他規定詳招標資料。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