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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壽豐鄉公所購置破碎機1台設備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於 107/04/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度壽豐鄉公所購置破碎機1台設備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元 ,開標時間107/05/02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7/05/02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7年度壽豐鄉公所購置破碎機1台設備採購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3.76.55.56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107/04/26
107/05/02 09:00
107/05/02 09:30
1,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100元至本所財政課購買
(一)須與本案採購性質相關且領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