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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花蓮縣移動式抽水機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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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度花蓮縣移動式抽水機採購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建設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5/0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5/15 09:00 |
開標時間 | 107/05/15 14:03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8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為具備機械製造業或機械工程業等合法登記公 司,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當年度有效機械(器)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明。 (3)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 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其餘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