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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動力車60輛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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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混合動力車60輛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
機關代碼 | A.7.31.1 |
機關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5/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5/21 10:00 |
開標時間 | 107/05/21 10:1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5,198,13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1,5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 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應為國內、外(中國大陸除外)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任一項資格規定: (1)投標廠商為鐵路車輛製造廠商:投標廠商應負責提供本案混合動力車之設計、製造、組裝,並具有「臺鐵規範」第3.2節之實績及第3.3節之財力條件者。 (2)投標廠商非鐵路車輛製造廠商:投標廠商須取得鐵路車輛製造廠商之承諾供應本案設備,且該鐵路車輛製造廠商須自行履行設計、製造及組裝車輛工作;投標廠商並應具有「臺鐵規範」第3.2節實績及第3.3節財力條件,其第3.2節之實績得以製造廠商之實績取代。 具前項(2)資格供應本案車輛予投標廠商之鐵路車輛製造廠商,僅能承諾1家投標廠商,且不得以前項(1)資格再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