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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委外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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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救護車委外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機關代碼 | A.21.100.31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5/1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5/22 09:00 |
開標時間 | 107/05/2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518,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現金繳納。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行業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證之營業項目須列有與本項服務業性質有關)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押標金。 5.投標廠商聲明書(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1份。 6.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1份。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