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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內網資訊系統備份備援機制規劃建置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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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行政院內網資訊系統備份備援機制規劃建置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機關代碼 | 3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 |
單位名稱 | 資訊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5/2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6/21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6/22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持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機關(構)或團體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最近3?內公司無銀?退票紀?及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影本(證明書之申請日期須在招標公告日6個月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