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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七標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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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七標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機關代碼 | 3.1.100.2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6/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7/20 08:30 |
開標時間 | 107/07/2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78,543,46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350元 系統使用費 135元 文件代收費 68元 總計 1,55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秘書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及圖說計新臺幣2,700元,以現金付款,餘詳附加說明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如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或新市鎮或工業區或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園區等或類似之土地開發,或建築工程、橋梁工程等)工程契約之經驗或實績,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單次經驗或實績之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億元整。(二)累計經驗或實績之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7億元整。 三、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營造業登記證。(三)承攬工程手冊。(四)有效期公會會員證。(五)納稅證明文件。(六)廠商信用證明。(七)工程實績應檢具之證明文件:1.經工程主辦機關(構)簽發之完工驗收之證明文件影本。2.所送之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屬承辦民間工程者,完工證明應經公(認)證。未經公(認)證者,不予接受該項實績。3.工程實績證明文件僅部分具有與招標標的同性質者,則應另檢附工程契約詳細價目表或驗收結算明細表足資證明其承攬完成之金額。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