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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7學年度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機關代碼 3.97.7.17
機關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7/06/15
截止收件日期 107/06/20 08:00
開標時間 107/06/20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65,7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前一版公告日(107/08/17)
前一版公告日(107/06/15)
前一版公告日(107/06/14)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10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高雄市依法立案之文教事業機構(下稱「廠商」)證書。
(二)廠商係以公司名義設立者應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資料。廠商如非公司名義設立者則應檢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印花稅納稅證明資料或以負責人為主體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
(三)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因此「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取得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方式可參考下列方式:1、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s.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