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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望安花宅重要聚落建築群活化再利用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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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望安花宅重要聚落建築群活化再利用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6.28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6/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7/02 10:00 |
開標時間 | 107/07/02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1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 (二)證明文件: 一、依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公會本年度會員證(影印本,無則免附)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正本) 五、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