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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診斷評估委託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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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電力系統診斷評估委託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11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7/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7/23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7/2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元,現金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 凡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本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二、 倘有意參與本委託案投標之國外廠商於國內未設立登記,須與國內廠商(即合乎前款受託資格條件投標者)共同合作組成團隊,並由國內廠商負本委託案之全責。國外廠商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其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倘投標廠商所附之實績證明為國外實績者,其母國政府單位(包括其在臺辦事處)願意提供該公司國外實績之第三方公證,則國營會亦接受該政府單位(包括其在臺辦事處)公證信函及印鑑等事宜。 三、 投標廠商應具填『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