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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污染河川流域廢(污)水非法排放查緝計畫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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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重點污染河川流域廢(污)水非法排放查緝計畫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
機關代碼 | 3.76.45.3.6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單位名稱 | 水質保護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7/0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7/10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7/11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高鐵一路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給付200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 公司或行號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 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關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機械批發、機械器具零售或相關業務者: a.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納稅證明 (2)綜合所得稅證明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 務必確認上開圖章。 餘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