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新北市市定古蹟三峽宰樞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新北市市定古蹟三峽宰樞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機關代碼 | 3.82.33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7/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7/19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7/20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23,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或第20條規定。 本案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其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4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2件者;或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