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杉林國小活化校園空間擴大社區服務設置學校社區共讀站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杉林國小活化校園空間擴大社區服務設置學校社區共讀站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3.97.8.86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杉林區杉林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杉林區杉林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7/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7/25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7/26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310,92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限○1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或○2丙級以上各等營造業或○3室內裝潢業。 (一)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前項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具履約能力廠商,須具備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