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市定古蹟原日本勸業銀行臺南支店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市定古蹟原日本勸業銀行臺南支店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A.7.32 |
機關名稱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7/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8/06 17:00 |
開標時間 | 107/08/07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5樓總務處營繕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2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下列之一者均可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其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等或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自然人。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公立學校免附)。 二.廠商特定資格: 本案計畫執行主持人應符合文化部發布「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或第20條規定,其資格應具下列之一: (一)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二)於「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本案執行主持人應為「古蹟類-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