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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校區ALCATEL-LUCENT通信網路交換機擴充建置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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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博愛校區ALCATEL-LUCENT通信網路交換機擴充建置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機關代碼 | 3.9.23 |
機關名稱 | 國立交通大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事務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07/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7/08/09 10:00 |
開標時間 | 107/08/09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601,77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中正堂二樓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設立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 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2)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具有承攬政府機關學校或大型企業相關本案網路交換機設備擴充建置或維護之履約實績證明文件)(詳招標規範第9項) 規格文件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詳招標規範第9項) 規格文件注意事項:投標廠商應另行提供規格文件。不得以招標文件之招標規範加蓋廠商公司章作為投標廠商之規格文件,如有此情形,本校認定廠商未提出規格文件為規格不合格。 餘詳如招標規範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